学生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对于申报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8:36阅读:
各班级:
为了强化学风建设的过程性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申报立项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班级;
2.上学期或近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
3.申请班级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3号), 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2020年11月13日-11月27日,系统申报
我的温大----办事大厅V2----学生事务----“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表
2.申报班级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填写好(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拍照上传至系统里后交给学院。
3.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后,拟确定立项班级名单,申报立项的班级必须附有该班级当学年叁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见附件3)。本学院我院拟立项优良学风班数量为1个。
4.材料提交:请申请班级在2020年11月27日17:00前将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相关佐证材料)交团学学科部,学科部收集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并做初步审核,并在19:00前交学工办林老师处。
4.学院评审并公示。学院对各班级申报材料做审核,并公示叁天并在2020年12月7日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5.经学工部审核,确定拟立项班级并在校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最后将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在校办公网上公布。
叁、表彰奖励办法
1.每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将从立项的班级中评选产生。
2.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增加下学年或下学年各学期叁等奖学金名额一名;毕业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
四、其他事项
1.各班级要将“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同学,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认真组织班级参加学校的申报立项活动(符合条件),班主任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鼓励曾获得过“优良学风班”荣誉的班级继续申报。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申报立项工作,要把“优良学风班”立项和创建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68067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诲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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