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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通知

作者: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37阅读:

各班级、各研会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办法》(见附件一)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并担任学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等职务半年以上。

二、参评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身体健康。

(四)在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个人品行修养、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

(五)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六)学习成绩或科研业绩优良。

叁、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名额

积极分子

推荐名额

研会

2

研会

4

党支部

1

党支部

1

2017

2



2016

2



2015

2



 

四、评选程序

(一)各班级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人选;

(二)5月10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673132992蔼辩辩.肠辞尘;

(叁)5月15日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部进行审核,确定本学年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一)每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支撑资料;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六、其他要求

各班级、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望努力做好本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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