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转发: 对于做好2019—2020学年校园地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5:32阅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校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项工作。
2、统计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初步名单,并填写《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附件9),9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发到邮箱:938771918@。
请马院学生于9月29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发到邮箱:15141024@。
3、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作他用。
4、布置学生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附件4),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5、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附件2),有关资料从校园网或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网站下载或复印。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届时学院、瓯江学院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2、学院出具包括所有见证老师的身份证明、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名单各2份,分别交给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银行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同时电子文稿发到邮箱:938771918@辩辩.肠辞尘。
3、贷款现场将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附件10)相关知识点复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叁、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另发),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其他项目严格参照会议材料中的样板;
2、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3、《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4、今年无需"困难证明",学生由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写好"个人声明"即可。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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