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色婷婷综合久久久久中文2020届本专科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及统计前6个学期班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工作通知3
作者:时间:2019年10月21日 23:40阅读:
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现进行我院2020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预评工作,请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
温州大学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型
优秀毕业生分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以下称省优毕业生)、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称校优毕业生)、色婷婷综合久久久久中文优秀毕业生(以下称院优毕业生)。
院优秀毕业生中师范类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班级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30%。
校优秀毕业生中师范类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班级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25%,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班级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20%。
省优毕业生人数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本科生为4%,专科生为3%)从校优毕业生中产生。(院优中不含校优、省优)
我院优秀毕业生的分配名额为:院优10人,校优9人,省优1人。
叁、评选细则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表现优秀,在学风建设、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综合素质良好。
4、获一次校级及以上“叁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院优不作此要求)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1)省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在班级前20%;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在班级前50%;院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在班级前60%。
(2)省优毕业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五次(含)。
校优毕业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四次(含)。
院优毕业生:本科生获二等及以上不少于1次(含),或获叁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少于2次(含)。
6、本科生英语成绩须达425分(含425)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须通过省叁级或学校规定的英语课程考试。
7、专业实习成绩要求良(含)以上。
8、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毕业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
(二)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学科竞赛和文化艺术体育类赛事,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前叁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破格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班级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班级指标;校优毕业生总名额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40%。
1、参加《对于公布2019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温大行政〔2019〕111号)文件中规定的一类、二类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叁等奖(含)以上;其中“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系列竞赛和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参加《温州大学大学生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暂行办法》(行政〔2011〕75号)文件中规定的比赛项目且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国家级叁等奖(含)以上,超过5人的集体项目,需获得国家级叁等奖(含)以上。
3、获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第二名(含)以上,超过5人的集体项目,获奖级别相应提高一个层级。
(叁)评选办法
1、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从低到高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
2、如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相同时,再按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从低到高确定名单。
1)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等于:
本科:前六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
专升本或专科:2018-2019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2)总智育成绩等于:
本科:(第一学期智育成绩×1.1+第二学期智育成绩×1.1+第叁学期智育成绩×1.2+第四学期智育成绩×1.2+第五学期智育成绩×1.3+第六学期智育成绩×1.3)/7.2
专升本或专科:2018-2019学年智育成绩
(四)评选程序
1、班级内每个同学需填写附件5: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预评)暨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16政本),交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核对每位同学的填写情况,无误后在班级中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前6个学期班级毕业生名单报团学学科部。
2、根据本评选细则和学院的具体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上交附件2:省优登记表样表,或附件3:校优登记表,或附件4:院优登记表,和附件6: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名单(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审核后,需本人、班主任签字)表格以及支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
3、各班级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按规定的比例以公开联评确定初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完成之后纸质汇总表需由班主任签字,签完字后于10月23日16:00前所有材料交学院团学学科部。学科部收集好候选人所有材料含支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0月24日上午之前交学院学工办217。学院根据班级推荐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破格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对照细则(二)评选破格条件,程序与上相同,需填写附件7:破格当选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8:破格评选校优名单汇总表交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学习委员)评审。附件6纸质版须由班主任签字。
5、学院将初评名单送交学生处,报学校审批;“省优毕业生”报送省教育厅。“省优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发文,“校优毕业生”由学校发文,“院优毕业生”由学院发文。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45号),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3、被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者,如在当年无法正常毕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4、省优秀毕业生:交换生(一学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四次(含),交换生(两学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叁次(含);转专业学生转专业之前获得综合奖学金次数计入评选,成绩不计入评选。
5、校优秀毕业生:交换生(一学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叁次(含),交换生(两学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二次(含);转专业学生转专业之前获得综合奖学金次数计入评选,成绩不计入评选。
6、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班级的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77-86680675 林老师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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